就2026年09月22日实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刑事犯罪

2026-10-08 10:16:00   点击:

就2026年09月22日实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刑事犯罪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我直接从刑民交叉关于建工、民商事实务角度分析一下“新东西”和“办案用得上的点”:
一、最核心的转向:从“先刑后民”走向“同一事实才牵连,非同一事实分别审”
 
过去很多法院一刀切“有刑事就中止/驳回/移送”,现在第2、3、4条把边界写死了:
 
同一事实:当事人 + 基本事实相同 → 才谈刑民程序交织。
 
关联但非同一事实 → 第3条列举的6类,应当受理、分别审理:
 
行为人冒用单位/他人名义签合同犯罪,告未犯罪单位/他人;
 
法定代表人/员工职务行为犯罪,合同相对人或受害人告单位;
 
主合同债务人犯罪,告担保人;
 
共同债务人中部分人犯罪,告其他债务人;
 
侵权犯罪,告保险人理赔;
 
其他关联非同一事实。
 
→ 实务里:“单位没犯罪,但员工/法定代表人犯罪”不再是拒收民事诉状的理由。这对建工(项目经理虚开发票/挪用/私刻公章)、公司纠纷(实控人合同诈骗)太关键了。
 
二、合同效力与代理:把“犯罪=合同无效”的旧习惯打掉
 
第17–20条是精华,和《民法典》157、154、172、503条对接:
 
行为构成犯罪 ≠ 合同当然无效(第17条)。
 
第18条反直觉但重要:
 
法定代表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单位利益构成犯罪,相对人拿“恶意串通无效”来主张合同无效的,不支持;但合同对单位不发生效力(除非追认),单位和受害人可主张法定代表人与相对人连带赔偿。
 
第19条(诈骗/合同诈骗/骗取贷款):
 
有权代理 / 表见代理 → 合同约束单位,单位担违约责任;
 
无权代理 + 不构成表见代理 → 不对单位生效;单位有过错的,按157条赔信赖利益。
 
第20条:职务侵占/挪用资金,但合同本身对单位生效 → 单位担责,相对人过错减赔。
 
→ 你办建工/融资/采购案件,以后抗辩思路要分两层:
 
①刑事归刑事(行为人责任) ②民事归民事(代理外观、过错、表见、追认)。
 
三、担保人不再天然背锅:主合同犯罪,担保合同可撤、可减责
 
第21条对金融、建工保函、民间借贷太实用:
 
主合同犯罪 ≠ 担保合同当然有效;
 
债务人欺诈担保、债权人知情 → 担保人可撤销;
 
债权人欺诈/胁迫担保人 → 可撤销;
 
债权人未尽合理审查义务 → 担保人可主张减轻责任;
 
担保合同无效/撤销后,按担保人职业、认知、与债务人关系定过错比例。
 
→ 以前很多判决书“主合同有效担保就有效、主合同犯罪担保也有效”,现在明确担保关系独立评价。
 
四、证明标准分离:刑不够,民可以够
 
第8条很硬:
 
刑案因未达排除合理怀疑未认定 → 民事案达高度盖然性仍可认定。
 
第6、7条:
 
生效刑事事实民案可直接用,但有反证可推翻;
 
刑案里没当定案根据的言词证据,民案经质证也可用。
 
→ 刑案“挂掉”的事实,民案不一定挂掉。被害人/合同相对人走民事,不是没戏。
 
五、执行与非法集资:民执转刑执,但已赔要扣减
 
第9条:民案判赔时/执行时,刑事追缴、退赔已返还部分应当扣减。
 
第14条:民执中发现属非法集资等 → 中止执行、移送;申请执行人被认定为集资参与人 → 按刑事裁判执行,民裁终结,已执行部分在刑案里扣减。
 
→ 代理人要盯住:客户既是民案胜诉方又是刑案被害人/集资参与人时,别重复受偿,也别被法院一句“走刑事”吞掉民诉权。
 
六、不追责/无罪/不立案:民事照受理
 
第15条把“刑案没搞成”的民事入口打通:
 
不立案、撤案、不诉、无罪、不负刑责 → 同一事实民诉应当受理;
 
部分事实不追责 → 该部分民诉也受理。
 
第16条:刑附民审理中认定不构成犯罪 → 民责按民法典定,可调解也可一并判。
 
七、破产 × 单位犯罪:两条线并行
 
第11条:
 
单位涉嫌犯罪也能申请破产;
 
违法所得追缴 与 破产财产清收 统筹;
 
实控人/员工以单位名义犯罪、不按单位犯罪论处 → 单位仍可破产。
 
→ 建工企业、融资平台涉刑后“以破代僵”有了依据。
 
八、给这类案子的办案动作清单(可直接用)
 
立案阶段:用第3条把“非同一事实”写进起诉状,附刑事立案文书/行为人身份信息,防法院拒收。
 
中止异议:对方拿“刑事受案回执”申请中止 → 用第5条反驳“不符合中止条件”。
 
合同效力:别再默认“骗子签的合同无效”,改打表见代理/有权代理/单位追认(19、20条)。
 
担保人:主合同犯罪时,马上查债权人是否知情、担保人是否被欺诈、债权人审查义务(21条)。
 
刑案无罪/不诉:立刻转民事索赔,用第15条重新立案。
 
执行阶段:主动举证“已退赔X万”,用第9条要求扣减,别等执行法官自由裁量。
 
刑案言词证据:用第7条要求质证后纳入民案证据链。
单位涉刑又欠债:考虑破产+刑追并行(第11条)保护债权人整体回报。
最后,我会抽出时间,结合我们办案实务案例,将该规定分步深入解读。
  河南荣元律师事务所   高清晓 
202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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